招收飞行学生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1.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2公斤;上限高度184厘米,体重不得超过79公斤。
2.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
4.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HBsAg阳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
6.无精神病家族史;无癫痫病史。
7.无晕车、晕船现象。
8.口齿清楚,无口吃。
9.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10.每眼裸视力“C”字表不低于0.3;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11.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招收飞行学生背景调查要求
一、背景调查范围
背景调查的范围是学生本人;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与学生关系密切,对其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
二、背景调查重点
背景调查的重点是学生本人和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的重大历史问题。
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组织纪律、生活作风、学习态度、法制观念、有无精神病史等;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现实表现,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品质以及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和有无精神病史等。
三、有下列情况的不予招收
学生的父母亲或其他直接抚养者有严重问题,正在受审查或未查清结论的;近年来因犯有严重错误,被开除党籍、公职、劳动教养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
视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