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退税(直系亲属)
您需携带以下资料办理:
1、契税纳税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3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出售公有住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须提供购房人与售房人关系证明,如双方可明确显示关系的户口本、结婚证、公证书等。若不能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则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街道办事处以上政府机关开具的关系证明。
3、与契税纳税人名称一致北京市工商银行实名制、活期、个人结算户存折(存款余额不少于50元)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三份(复印存折第一页)。
4、新购商品房契税完税证或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5、出售公有住房网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要求出售公有住房网签合同必须加盖公有住房已过户章。已过户章请到已售房屋所在区县过户大厅档案室加盖。
6、代开发票原件(买卖各一联共两联)和复印件一份。
7、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退税条件:1.
纳税人买房合同签订时间与卖公房合同签订时间相隔不能超过一年;2.纳税人需在契税缴纳日期(即契税完税证或缴款书填发日期)起3年内申请退税。
税务机关按直系三代以内血亲关系办理,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