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无论公司是否批准,一个月之后也无权再留你。
所以你需要做的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只要你的一切行为符合规定,社会道德与职场规则不相违背,你就可以毫无负担的递交辞呈。在职场遵守职场规矩,不用因为人情或者心里过意不去而不敢申请辞职。
而且,一个月的时间足以完成任何一项工作的交接了,没有必要再留。
你更好的辞职就是依法辞职。
就你所叙内容,让我说你无需说服总经理,走直接依法辞职程序就好,因为为了自己北方的家庭才是目前最重要的。
依法辞职程序及方法如下: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亲建议好好学习《劳动合同法》第37条,法律有明文规定:
正式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法律条款说的是“书面形式通知”,并非“申请”,用人单位的通知,要你批准过吗!
如果你铁了心要离职,直接EMS给用人单位的法人发离职通知书。EMS是司法认定拒收也视为送达,记得在面单上面写清楚日期和离职通知几个字,手机录像后寄出,可作为证据,省得用人单位死不认账。
到期之日自动生效,没有任何的附加条件,直接去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