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方不给补偿款,可以这样做:
协商解决。被拆迁方可以先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协商好后,重新签订补偿协议,从而缓解双方矛盾,各自退让一步,达到协商解决的结果。
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在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时,建议将拆迁方拒绝支付的证据一并提交,会有助于协调的开展,解决。
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通过协商或者政府协调、裁决不满意的,一定要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方对裁决不服先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仍不服的,被拆迁方应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遇到截留比例过高的情况,被征收人就必须要仔细衡量了,针对征地补偿费的应用、分派筹划,均可以申请村务公开来进行监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