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职责
发布时间:2006-06-30 字体:【大 中 小】 【关闭窗口】
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代管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各新闻单位及党报子报与社会文化生活类报纸的工作;对淮安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网络新闻宣传;联系省驻淮新闻单位;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三)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对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市内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基层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 组织全市社会宣传工作;承担市委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领导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类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市的外宣工作;承担市委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受市委委托,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考察、了解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淮安日报社、淮海晚报社和代管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市宣传文化系统的科级干部;负责审批社会文化生活类报纸社长、主编;对县(区)党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直宣传文化系统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和企业政工职称评审和岗位培训。
(八)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并提出我市的具体贯彻意见;指导市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有关政策规定;按市委统一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九)完成市委、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该是文化宣传吧,指导拍摄,提升民族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