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包括:
1、因破坏生态环境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2、因破坏资源提起的公益诉讼;
3、因食品药品安全提起的公益诉讼;
4、因保护英烈权益提起的公益诉讼;
5、因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起的公益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2018年3月2日,最高检与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解释》在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基础上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新的案件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