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已申报成功,并且已缴完税,缴款书还能作废吗?

2025-04-29 07: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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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此,已申报成功,并且已缴完税,其缴款书不能申请作废,但可以申请退税,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回答2:

缴款书是已纳税凭证,应作为档案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