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非住房(包括门面、写字楼等)取得的租金收入应征收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到的税种有营业税5%,附征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房产税12%,个人所得税20%,印花税等。
个人出租非住房涉及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
城建税:7%\5%\1%
房产税:4%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附加:2%
个人所得税:20%
(1)每次收入不超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800为限)-800(费用额)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税-修缮费用)×(1-20%)
这两年国家发布房屋出租缴税 但是房东基本吧房租收走后 就不愿意缴纳此税 税务局人员一般也都是去房屋租主那里要钱 让他们去协调. 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或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