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并举债,离婚后另一方要承担偿还责任吗?

2025-04-30 12: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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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另一方不需要承担的,一方非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你好。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而举债,则在离婚后以他分割的财产偿还,与你无关,因为举债的钱并不用于你们夫妻的共同生活中。

回答3:

你要有证据,证明在夫妻存续间,无回家,以和她人同不,离婚才有可能不用了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