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职工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2024-11-23 08: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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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待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降低工资支付标准,但是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待岗

回答3:

如何确定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却又不同于下岗,是指在劳;根据《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也就是说,待岗还要视情况而定,是何种原因的待岗;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

如何确定员工待岗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待岗,是相对于在岗而言,却又不同于下岗,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属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无法正常工作而待岗。
根据《福建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非劳动者本人原因,属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以致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停工津贴,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由于政策调整等社会原因,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的,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暂不执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该款规定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其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也就是说,待岗还要视情况而定,是何种原因的待岗。有些企业由于生产开工不足等原因,让职工放假回家待岗属于一种特殊的“职工不在岗”的状态。这种情况,首先要确定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否还存在,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但是职工不在岗的,因为企业改变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所以应该无条件的向职工告知其不能上岗的原因,并告知职工待岗的具体时限。并且根据原福建省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有关问题的规定》(闽劳综[1997]22号)规定“职工在有限期放假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的生活费,应按职工扣除奖金、加班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后的工资额的70%或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然,该种情况也可以与职工进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做法是再补签一个补充协议,并在协议上约定,职工待岗期间,单位要给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由企业和职工协商决定。否则,如果企业不和职工签订补充协议的,视同劳动存续期间职工应享受的劳动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数足额支付工资。
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由于政策调整等社会原因,使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处于停产半停产的。该种情况经本单位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与劳动者本人达成协议),县以上工会认定属实并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暂时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必须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待生产正常,应按劳动合同确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回答4:

在岗职工待岗期间,如果是因为生育期间,应该是发基本工资,如果是其他原因,应该是没有工资的,一般发到银行卡的

回答5:

每个单位的情况不一样,所以职工代岗起先的工资发放也不都是一个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