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九个月都没有给你递电费单了,我觉得是供电单位,行政不作为,和你没有关系.电费属于予交费消费,所以你没有接到欠费通知,只能是认为自己予交费还没有使用完毕,所以你没有责任,如果供电部门把你这九个月的用电量估高了,你可以请求行政复议.
我还是我的解释,你的电没有用完呀,你就没有必要在去买电呀.另外现在的电表箱也都上锁的,电表不动从正常方面讲也不是你的原因呀.
等他发现拉 钱你是少不了的 只能收的多 他亏不了的
还是尽快通知电力部门更换电表吧,虽然不是你的错,但是时间太久就造成了恶意欠费的口实,他们不会给你占什么便宜的。
你不用管它,就说不知道!
供电局来查也是大致估算的,但其法律上没有依据,你没有天天查看电表是好是坏的义务!
最好通知电业局,让他上门更换电表,然后协商电费解决办法,不要拖太久,处理更麻烦
尽快电力部门来处理,把这个事情解决.
起码在心理上没有什么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