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刷卡手续费将大幅降低,新政于9月6日起实施。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是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人行扬州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科长陈丽介绍说,此次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涉及调整政府定价管理的范围、方式,取消商户行业分类定价,实行借、贷记卡差别计费等多项内容,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了费率水平。
获悉,本次刷卡费率调整后,一是将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此外,网络服务费费率水平也进一步降低。网络服务费由银行卡清算机构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费率水平降低为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65%,由收单、发卡机构各承担50%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的费率均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0325%。
值得一提的是,今后对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将实行单笔封顶措施。借记卡交易的发卡行服务费单笔收费金额最高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封顶控制;网络服务费不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最高均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根据《通知》,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在两年的过渡期内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费率优惠。此外,新政对收单环节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单机构收取的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与商户协商确定具体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