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二鹿三艋舺,或做一府二鹿三艋,为一句台湾谚语,描述清领时期全岛三大港市的盛况。一府为今台南市中西区与安平区,二鹿为今彰化县鹿港镇,艋舺则为今台北市万华区。此句反应台湾的由南至北的开垦史,以及各城仰赖海洋贸易的情况。
二鹿即彰化县鹿港镇,其发达肇因于1784年(清高宗乾隆49年)清朝政府仿鹿耳门及厦门模式设立专员管理,开放"福建泉州府晋江县所属蚶江口"与"台湾府彰化县鹿仔港"来往通商。此后行郊云集、商务发达,迅速成为中部第一大港。
鹿港的兴起,系掌握许多交通便利性。首先,鹿港为河港城市,但可直接出入台湾海峡。鹿港也距唐山比其他大城近得多。当时浊水溪由鹿港出海,亦可使船只上溯航行。
然而,鹿港的港口优势却因为泥沙淤积而快速没落。嘉庆中叶后,来往商船已渐改由南方的王功港,道光年间,王功港步上淤塞后尘,再改从番仔挖(今芳苑乡)出入。同治年间,番仔挖复告淤塞,只得在光绪年间,在鹿港以西4公里处新开冲西港。
日治以后1898年(明治31年),冲西港再因浊水溪泛滥再告淤塞,于是又在鹿港街西北方6开福隆港。但此港十分克难,戎克船仅能在满潮时出入,复以竹筏运至鹿港街。
日时初期兴建纵贯铁道,鹿港则被摒除在外。后虽有糖业糖道兼办客运通往彰化及员林(战后称为员西线),通衢地位仍然不再。日治末期,鹿港近郊已完全陆化,连小船也不能进入。爆发的中日战争又使得对中贸易终止。战后,台湾与中国大陆由于同由国民政府统治,而一度恢复海峡两岸贸易,但随即又因为国共内战、两岸分治而终止。鹿港地位一落千丈,出外谋生的居民称为鹿侨。其港口地位后来被新筑之台中港(日治时期称新高港)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