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履行股东职责,也不退股,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2025-04-24 03: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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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诉讼流程

首先要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当然,你可以选择口头起诉或者书面起诉。
立案庭会根据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来作出决定。决定立案,将在7日内预收案件的受理费,并在立案后2日内交审判庭。法院无管辖权,将会做出,建议你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如果你依然坚持继续起诉,法院将裁定“不予受理”。
接着,就是庭审程序。首先,会有审理前的准备程序,包括:
1、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被答辩期为15日;
2、合议庭成员确定后3日内会通知当事人;
3、开庭3日前会通知当事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及地址,公告开庭事项。
然后是开庭审理程序。内容大致有这些:
1。查明确认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最终的审理结果,将会有3种:
1、裁定驳回起诉或者终结诉讼;
2、判决,包括当庭宣判和择日宣判;
3、调解,也包括当庭调解和另定日期。
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诉讼会因具体案情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