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企业应如何看待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2025-04-27 00: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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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是管理人,业主大会是管理权人。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民事合同关系。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产生法律关系的基础是《物业服务合同》,是契约、合同的关系,而不是其他任何关系。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等。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全体业主的代言人,其本身是以业主大会执行人的身份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建立平等的经济合同性质的法律合同关系,双方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是一种市场的双向选择,双方独立运作,互不干扰,无尊卑与否之分,更无管与被管之别。

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是一种和谐的互补关系,只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制约 ,相互促进,才能相互进步。物业服务公司与业委会的合作互处之道在于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一切从业主的利益为共同出发点。物业服务公司要做良心企业,赚该赚的钱,做该做的事,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履行好各项管理职责,对业主的合理要求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快给予解决,提升业主满意度,竭尽所能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而业委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与物业服务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和内容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服务予以监督,切忌公权私用,凭着业委会的权利,向物业服务公司谋取私利,变相索要好处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