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全额补贴。贫困人口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专项资金“五道防线”报销后,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以上,患25种慢性病的贫困人口门诊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80%以上。特困人员医疗费用100%报销。
你好,
泸州医学院医院应该属于二级医院吧,
新农合:
1、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大病补充:大病
2、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门槛费用:
1、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三类医院的医院收费标准起征点是2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4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3、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4、一类医院转省内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5、一类医院转省外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6、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一个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
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平均分别达到70%左右和80%以上。
部分市建立了普通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居民普通门诊年度保障额度统一提高到200元以上,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达到60%。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