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补录户口登记(非私自收养已办理收养登记的)”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1.一般情况需提供:收养人居民户口簿(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二、本事项收费情况:不收费三、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