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慌张,不要紧的,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发票记账联的,可以用发票联或抵扣联复印件入账。入账后要在当月据实申报,不能因为记账联丢失而隐瞒收入。抵扣联可以向购买方借用一下,让对方复印后传真或是送来都可以,因为丢的不是抵扣联,所以不是那么麻烦,希望对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