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但是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他们是有义务对雇佣工人付责任的!赔偿的多少不是由他们来决定,是看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所需的住院费用等来决定的
工作中摔伤肯定是工伤,你认真看一遍《工伤保险条例》,就知道该怎么处理了,然后再和雇佣人交涉吧。祝你好运。另从雇佣到出事有多长时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从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
工伤认定不以劳动合同是否签订为前提,而是以劳动事实存在为前提
没有做工伤认定私了后你仍然可以告他要求他做工伤认定并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