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一起做事的同伴,因工伤死亡,我有连带责任吗(我不是包工头)

2025-04-30 06:34:48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你无需承担带责任。但是根据条例第十九条相关规定,你要协助调查案件。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