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搜戚行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世哗、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仔碧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为什么不离?是偶然出轨,还是恶意为之?或许他心里还有你,也许他想改过,给不给他机会源于你们是否还肆昌有爱有家有孩子,你懂陪尘得裂乱扒,祝福你
分居一定时间,法律有规定会自动生效离婚
有小孩了就尽量不离吧
保存证据,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