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作废错正常开具的发票怎么处理才能恢复正常?

2025-03-13 1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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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

(1)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2)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如发生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货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而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

(1)作废

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未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注意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回答2:

回答3:

作废的发票不可以转为正常,
作废的发票必须联次齐全,象你这样客户取走一联是不能作废的,若在程序里面进行了作废处理,要到管理员那里填一个表,说明这个情况,将这一张票的税款专门补一张税票

回答4:

作废的发票不可以转为正常,税局不查客户的帐也查不出这事,你自己保存把作废的其它几联就好了

回答5:

重开一张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