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日企工作两年了,签了劳动合同,可公司两年都没按规定缴社保,请问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

求公司赔偿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吗?
2025-05-06 13:18: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可以主张2个月经济补偿金。操作步骤:首先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如不行再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2:

可以,该公司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

回答3:

看你的叙述,公司未缴纳社保,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要求补偿并缴纳这两年应缴的社保。
但提起诉讼,你需要提供各种书面证据:1、劳动合同;2、工资收入证明;3、未缴纳社保的证据等证据。

回答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第46条的规定,要求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