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户口没迁出,现在再婚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结婚证?

2025-02-25 1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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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户口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无法出示户口本的,可以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关于户口簿问题的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回答2:

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来,仍然需要把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带上,才能到民政局办结婚证。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1)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等。

如果没有合适的迁移的落户处,可以迁出后暂时又重新迁入原来的户口上,区别就是离婚后双方每人一个户口本,互不干涉和影响,随时可以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