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调查,不是判缓刑的必经程序。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缓刑的,可以直接判决。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不是的,判缓刑前不一定需要做社会调查,如果法院认为有调查的必要的,可以向司法局提出审前调查的请求,查明判处缓刑会不会对居住社区有不良影响,但对于没有进行社会调查,但适用缓刑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判处缓刑。
法律分析
缓刑又称缓量刑,是指对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罪犯,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的刑罚。判缓期间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社区矫正,进行社会调查是为了证明被害人平时表现,如果法院判缓,社区是否愿意接受,是法院是否判决缓刑的参考条件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进行缓刑。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定期向矫正机关报道,参加学习和劳动。社区矫正一般是在犯罪分子的居住地进行,不能确定居住地的,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若有情况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没有新的违反犯罪或发现漏罪的,缓刑考验期满后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处的刑罚就可以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审前调查和是否判缓刑没有多大关系。能否判缓刑,主要看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如果符合缓刑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否则,不会判缓刑。
《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