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严格证据学角度来说,刑事案件的证据要求最高,必须达到高度盖然性,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才能定罪。从行贿受贿罪的构成和特点来看。必须有行贿的行为、确定的数额、不正当利益的存在,受贿人的供述。这些都得高度一致,准确无误才可以。但是现在地方办案很随意,只要有一部分证据也会强行定罪。所以你没有做过的事情,坚决不能承认,否则你会很麻烦的。
2、检察员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传唤只要不超过12小时就是合法的。但你此时是以证人身份出现的,但对证人的时间没有规定,但应该不能超过传唤的时间。
3、你的签字的笔录就是一种证据。
4、如果下一步检察机关以行贿罪对你立案侦查时,在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后或者第一次传唤后,你就可以,也应该聘请一名律师为你提供服务。
1、作证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但是,并没有规定公民不履行这个义务(也就是不去作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所以,你可以完全不去作证。
2、他们是在调查,可以凭工作证可以向你调查。
3、他们让你承认行贿的这种方法是属于诱供,在法庭开庭时你可以说明这个情况,也可以向检察院或者他的上级检察院举报这个情况。
4、如果你没行贿而承认,则可能构成行贿罪。
5、除非他们认定你是构成行贿罪,而成了犯罪嫌疑人,才有可能用传票或其他方式来传唤你,否则,只能通知你(法庭开庭时)出庭作证。
6、这个情况你不用过于担心,他们没有权利对你证人进行拘传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