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要离职,手上持有未上市公司的期权50000股,公司答应以每股6元的价格赎回,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求专业人士急回复,有没有好的避免办法?
2024-11-23 04: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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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股票期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6]902号),你应该已经行权了,现在是再次交易,就按照差价计算转让该股票期权所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交税。
根据《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5]792号)个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行使股票期权取得的所得,仍由授予股票期权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这个公司会从给你的钱中直接扣除个税,不是你可以自己做筹划的。

回答2:

正常情况是按20%征收,想减免最好的方法是等着上市,在二级市场卖出。具体可以参考以下的条款自己套上去。

1.对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