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和机关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工作
党务工作办公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大专院校的领导干部;负责全地区县级学校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及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县团级以上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职数的审核、指导、检查和备案工作;
政策法规(监察投诉)处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及有关政策,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治理工作 ; 协 助 党 委 和行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基础教育处
负责基础教育和重点推动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及幼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指导全市性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活动
高等、职业技术、成人教育处:
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及职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指导和检查全市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大中专院校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指导职业高中、初级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办、专业设置的备案审批、检查评估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职业高中、初级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验收毕业证书;负责成人高中学历教育的管理,组织毕(结)业统一考试,验发毕业证书;负责推动职工培训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协同市劳动部门进行职业高中和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技术等级考核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负责对全市学校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体育教学、健康教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工作,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指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保健工作,制定防治措施;组织各级学校学生的体检工作
计划财务审计处:
编制全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全市普通和成人高、中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普通和成人高、中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设立、更名和结构调整审核、审批及教育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统计资料及编制教育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管理省、市下拔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及教育费附加、基建工程、机关内部财务管理;负责市教育基金会、寒窗基金会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并监督运营;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地区中小学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管理等工作;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部门人事工作的综合指导;负责直属单位内部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并核定编制;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人才需求和师资需求计划;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师的招聘、录用和师范类毕业生分配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职工调配、劳动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直属和三城区教职工的公费医疗工作;负责全市教职工的奖励和直属单位教职工的惩戒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和考核工作。
统筹规政府教育督导室: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地方教育督导工作制度,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义务教育、扫盲教育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以及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德育和安全工作处:
根据鞍编发[2005]57号《关于调整市教育局内设机构的通知》文件规定,德育和安全工作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权限内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师德、学生德育工作及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安全工作;协调市直相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