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希望去的,特殊兵种或者不合格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要进行体格复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的法规性文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发布。
在1991年9月29日《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基础上制定。共45条。
主要内容包括:
①外科。规定了身高、体重,颅脑,颈部,骨及关节、脊柱,下肢,足,胸腔、腹腔及肛门,泌尿生殖系统,皮肤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②内科。规定了血压,心脏及心血管,肺,胃、十二指肠、肝脏、胆囊、脾脏、胰腺,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及其他神经系统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③耳鼻咽喉科。规定了嗅觉,听力,耳廓、耳道、鼓膜,鼻部、副鼻窦,咽部、扁桃体、喉部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④眼科。规定了视力,色觉,眼功能、眼球,角膜、巩膜、虹膜_状体、瞳孔,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⑤口腔科。规定了龋齿、牙周病、牙缺损、腮腺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此外,还规定了妇科检查、辅助检查等方面的检查标准。对坦克乘员、潜水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仪仗队队员等,在体格检查方面提出了特殊要求。标准的发布施行,对于规范征兵中的体格检查工作、保证兵员质量、加强军队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你的待复查的情况或许还有机会,你可以去当地武装部问问。
当兵体检通常是需要体检三次。第一次,你接到征兵通知书,去居委会参加初检的,如果合格后就要带上相关证明,去武装部参加复检(包括政审)。再次合格后接到入伍通知书,到部队后一个月内还要进行终检,终检不合格的退回入伍地县级武装部。
这是流程,你可以去武装部问问具体结果。
当兵体检通常是需要体检三次,第一次,你接到征兵通知书,去居委会参加初检,合格后带上相关证明,去武装部参加复检(包括政审),合格后接到入伍通知书,到部队后一个月内还要进行终检,终检不合格的退回入伍地县级武装部。你的待复查的情况或许还有机会,你可以去当地武装部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