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备案后此合同不仅仅约束买卖双方,在登记机关看来,双方即完成了交易,撤销备案的话,被视为二次交易,一些地方的房管局以此为由收取交易管理费,是否合法应以收费是否具备行政许可为准(是否经过有权机关批准收费)。假如合同因为贷款没办下来的原因需要撤销,这个原因不是不可抗拒的,合同里对此有无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买方要仔细斟酌,假如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了贷款办不下来就撤销合同的话,就可要求卖方负责撤销,费用你自然不用管了。
好像这个国家没有规定,一般他们会根据人数多少集中一部分,然后一起去拿到房管局备案。
我的也是,签了合同之后,等了半个多月才拿到的合同。
这种情况,比较棘手,只能多催着开发商他们点。
祝你好运。
房管局收费?什么意思?
还是开发商要你缴纳违约金?
简单的想一下,你不买了,你能损失什么呢?
房管局能把房屋硬放在你的名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