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只能贷20万是将出台的《办法》第十七条明确,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办法》称,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信息中介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余额上限,防范信息集中风险。
监管这样的安排会督促互联网金融成为真正的“普惠金融”,P2P进行风控过程中本来就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而这也是普惠金融的要义之一。这条规定会对“大单”较多,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你百科一下P2P,本质就是个人对人的小额信用贷款,贷款金额基本在几万,除非信用较好的才会十几万,那些对接高额贷款的肯定就不属于P2P了,应该是P2C、P2B之类,就是对接项目、企业等。自己判断是把资金对接到几十万的项目安全还是对接到几万的个人安全,万一出现问题,这家公司的保障措施有哪些,能不能覆盖这些损失,都是需要自己考察的理财不是贪图较高的利息,是我们需要付出自己的知识与判断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