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就不会判缓刑了吗

2025-03-24 19:00: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符合缓刑法定条件即可判缓刑,这个与是否当庭宣判没有直接关系。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回答2:

刑事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与是否会判缓刑没有必然的联系。
是不是判缓刑,要由法院在庭审后进行根据庭审情况来通过判决确定。

回答3:

不是的,只要没有社会危害性,是可以判缓刑的。

回答4:

这个不一定、合议庭,当庭不宣判的多了

回答5:

没有这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