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2025-02-25 13: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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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身份证人员原则上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已去办理,尚未取得的,可提供临时身份证办理回执资料)或社保卡或驾照或军官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该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2005年6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安部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该办法还规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签发的有关制度。

回答2:

无身份证人员原则上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情况特殊者,应有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标明其身份证号、发证机关,再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研究后确定是否认定。
所以,小编提醒近期将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准备好申请认定的材料后一定要放好,切记不要丢失。有些材料丢失重新打印即可,但相较于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丢失后就比较麻烦了,补办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且据小编所知每个毕业生的毕业证仅此一份,原件丢失后只能开具证明。
并且身份证是我国公民的身份象征,用途之多,丢失后处处不便,既如此,可以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时刻注意,防止物品的丢失!原则上身份证丢失人员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据此可知还是有机会的。如果认定机构严格按照原则工作,那么也不要太过担心,教师资格证申请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两次,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重新补办身份证后,重新准备申请认定的材料,方可参加2016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证认定!

回答3:

报失身份证,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和户口本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