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两人结婚后,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具体的程序是: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5)申请报告;(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办理手续费也不贵,住宅收取房屋登记费为每件80元,属经济适用房的减半收取;非住宅收取房屋登记费为每件550元,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婚后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需要收取每平方米6元的交易手续费。
婚前买房,要不要加对方名字,分两种情况:1. 以后还有购房打算的,不建议加。2.以后没有购房打算的,可以加。
个人认为还是应该添加女方的名字。因为你们已经登记有必要把女方的名字添加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