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银行贷款不还和儿子有关系吗

2024-12-03 03:54:1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父母欠银行贷款与子女没有关系。父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承担自己的债务;但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 2、”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3、”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

父母欠银行贷款不能归还,属于个人行为,对其子女贷款、上学、就业、参军等没有影响。但欠债人子女在继承遗产时,必须先偿清债务,才能继承遗产。

贷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将会产生的后果:

1、首先银行会不断电话催收贷款,电话无果则工作人员直接上门拜访;

2、直接从贷款人在贷款银行的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并冻结该结算账户的对外支付;

3、如果贷款人有抵押担保物在银行,银行有权通过合法途径拍卖处理抵押担保物;

4、如果该笔贷款有担保人的,银行有权向担保人追索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

5、经催收后无果的,银行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全银行贷款本息。

6、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贷款人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封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8、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第四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第五条 :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第六条 :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回答2:

1、父亲的银行欠债,儿子没有履行”父债子还“的义务。 2、”父债子还“不是法律原则,儿子没有替父还债的法律义务,法律原则是责任自负,父亲的债务应当由父亲自己偿还。 3、”父债子还“,实质上属于第三人代为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