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后来户口又迁回老家!请问能参与土地赔偿款的分配吗?能拥有土地分配权吗?

2025-04-02 09: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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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上讲,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具体的分配办法,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民主决议。

拓展资料: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因为被征地根本上讲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本征地的农民实质是享有该承包地的使用权,那么土地被征,原则上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

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第(十五)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

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所有,对于土地补偿费具体的分配办法,可以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民主决议,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

回答2:

这样的情况你应该去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让村委会告诉你,因为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规定不是统一的,所以你应该去当地村委会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