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您想问的是专利在申请过程中的申请人可不可以通过某种形式变更,使得您某公司职员的个人名义的专利申请权变成您公司的申请权,以便最终授权的对象是您的公司而不是该员工,对吗?如果是这样,答案如下:在申请过程中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请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著录项目变更请求书》一份,然后原申请人与后申请人共同签署一份转让合同或赠与合同(形式就可以了),填写好,各一式两份原件,寄到专利局受理处的地址就可以了,这些信息都可以在知识产权局网站获得,手续比较简单,大概一月余便可批下来,可以不考虑代理机构的参与,官方费用200元。当然,有代理机构帮您办事可能会更稳妥些,可以免却汇款、寄信、查阅资料等麻烦。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