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赔偿细节怎么算?

2025-02-24 16: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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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


  •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按照武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


  • 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回答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本人工资,按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可能不是你实际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离职时当地社保局标准支付,只能问参保的社保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3: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