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省耕地后备资源状况
甘肃省地处中国西北内陆,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未利用土地面积大,是我国耕地后备资源集中分布的省份之一,有进一步开发利用的巨大潜力。但是,耕地后备资源的分布不均衡,从甘肃省大的地域分布看,耕地后备资源主要分布在河西地域,集中分布于河西走廊平原一带;其次陇中北部的沿黄灌区也有较大面积的耕地后备资源分布;陇东区可开垦及可复垦耕地后备资源面积较小;陇南山地和甘南高原没有或基本没有连片的耕地后备资源(图 5-13)。
图 5-13 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柱状图
分析 1997 ~ 2005 年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占补平衡数据可以看出,河西及陇中北部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是保持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主要途径(图 5-14)。甘肃省黄河以东旱作区土地开发强度大,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建设主要是将坡耕地退耕还林、还牧,大中型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必须通过异地开发,实现占补平衡。
图 5-14 1997~2005 年甘肃省各市(州)耕地占补平衡情况柱状图
(二)分区确定开发整理项目实际能达到的农用地等别
按照农用地分等过程中确定的甘肃省 6 个国家二级指标区,对农用地分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自然质量等别是以光温生产潜力为基础,用土地条件(包括土壤等自然条件)以及水利设施(灌溉、排水等)等要素加以修正,再用产量比系数进行折算后得到的,是一个理论的(本底的)标准粮总量,反映了农用地的潜在生产能力;而利用等别以自然质量等别为基础,用分等单元所在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的平均利用水平进行修正而得到的,是一个实际的(反映平均利用水平条件的)标准粮总量,反映了农用地的实际生产能力。由于开展分析时甘肃省的农用地分等工作尚未完成,在分析中选择了 15 个县(市、区)近 9000 个样点数据,所有样点的自然质量等别介于 2 ~ 20 等之间,利用等别介于 1 ~ 14 等之间。采用二级指标区最高的自然质量等指数作为补充耕地的理论最高等级,采用二级指标区最高的利用等指数作为补充耕地实际能达到的等级,采用二级指标区平均利用等指数作为补充耕地项目设计时的最低等级,并对旱作区和灌溉农业区分别测算,测算结果见表 5-9。
表 5-9 国家二级指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别控制表
由于外业调查只是抽样调查,样点结果并没有覆盖所有的耕地类型情况。晋陵丘陵沟谷区和盆周秦巴山区典型县(市、区)上报的所有样点均为旱地,河西走廊区典型县(市、区)上报的所有样点均为水浇地,因此,无法根据样点利用等指数平均值得出这 3 个二级指标区相对应的项目最低等级。根据现有资料假定数据,计算了有水源条件下晋陵丘陵沟谷区和盆周秦巴山区的项目最低等级;而河西走廊区由于地处干旱荒漠地带,年降雨量小于 200 毫米,最西部的敦煌市年降雨不足 50 毫米;除东部、中部祁连山沿山地带有部分旱耕地外,其余地区无灌溉不能发展农业生产,不设旱作区的最低等级。
(三)确定各二级指标区分等因素的最佳组合
根据开发整理项目实际能达到的等级所对应的农用地分等因素及其分级标准,考虑当地的技术条件、资金投入状况等,分析样点数据分等因素状况的水平分布,得出各因素设计条件的最优组合(表 5-10,表 5-11)。
表 5-10 国家二级指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等因素最佳组合(1)
续表
表 5-11 国家二级指标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分等因素最佳组合(2)
(四)确定补充耕地项目的优化设计方案
依据补充耕地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技术条件,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努力提高灌溉设施、有效土层厚度、防洪抗旱等方面的设计标准,增加资金投入,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尽可能使各因素达到二级指标区分等因素的最佳组合标准,形成补充耕地项目的优化设计方案。
农田平整工程是耕地整体工程设计中提升补充耕地质量的重要内容。应遵循因地制宜、确保农田旱涝保收、填挖土方量最小和与农田水利工程相结合、尽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的原则,以实现便于机械化耕作,发挥机械效率,提高机耕质量,灌水均匀方便,利于排水、改良土壤等目的,满足作物高产、稳产对水分及土质的需求。项目区土地平整强度受地形地貌、灌溉水源和灌排水情况的影响,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总体上讲,土地平整应满足项目区内自流灌溉、自流排水的要求;从局部来看,土地平整应符合农作物生长的需要。通过农田平整工程,将会对耕地地形坡度、地表岩石露头度、有效土层厚度等因素产生直接影响。由于机械施工的作用,也可能会影响到表层土壤质地的变化。
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是在对洪、涝、旱、渍、盐、碱等进行综合治理和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及其建(构)筑物等进行的统筹安排,主要影响灌溉保证率、灌溉水源、盐渍化程度等因素。根据项目区地形、作物、水源、土壤等条件确定渠道灌溉方式,田间灌溉工程根据当地种植情况、农民生产的习惯和特点设计。
农村道路工程设计及农田生态防护林设计改善农田生态系统,提升了耕作便利程度,符合开发整理项目渠、路、田、林相配套的要求;可以提升补充耕地的土地利用系数,对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 pH 值等因素的提升产生间接的影响。
(五)利用分等成果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质量考核
通过开展农用地分等成果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控制和验收中的应用研究,为土地开发整理中耕地后备资源、耕地质量提高评定和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其中,对新开发的土地项目进行开发前后的质量评价考核无疑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权重的确定以及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经济等别的变化提供了控制指标、评价方法和具体的评价步骤。
首先,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初步设计,确定土地开发整理所能达到的农用地自然质量指数、评价因素级别、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和农用地经济等指数,依次确定相应的工程设计标准,并将这些标准确定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耕地质量控制和验收的控制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采用工程措施,在通过田、水、路、林、渠进行综合治理的改造过程中,一些评价指标(例如道路密度、防护林体系建设、田块平整度等影响土地经营的评价因素)通过农用地利用等别和农用地经济等别的变化得到体现。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区域内的质量监督管理中,可以充分利用农用地分等的系列成果,将其应用到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目标控制、相应评价指标的前期控制以及后期的整理区域内耕地质量的后评价中,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检查、指标控制、项目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结束后,根据农用地自然质量评价因素以及权重指标测算评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变化、评价因素变化、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以及农用地利用等指数、农用地经济等指数的变化。 通过前后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利用等别的变化幅度,评价土地开发整理的效果,可以使土地整理中心有效地对地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际效果进行有效监测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