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件民事案从立案到现在己过去十六个月了,还没判决,难到拿法院一点办法没有吗?律师催了不知多少次

2025-02-26 0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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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一百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回答2:

是在排队吧,现在申请司法判决是需要等候的,因为申请的人数太多,而法院每天能处理的案件有限,这情况只能告诉你,耐心等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