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户与继承没有关系,分户一样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1)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2)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
(3)销毁遗嘱是指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衍生问题:
继承发生的时间?
1、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果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