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可通过哪些方面来衡量?

2025-04-24 19: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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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务侵占罪,在我国只能算是一个“年轻”的罪名,因为这是在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确定的罪名。在此之前,对职务侵占行为长期以来一直是按贪污罪来处理。该罪的罪状描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可通过这三个方面衡量

①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基于职务而合法持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从而为其侵占行为提供了特有的便利。如果行为人只是有接近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或熟悉作案环境等条件,则不应视为“职务上的便利”。比如说公司的保洁人员利用保洁身份混入办公室、方便接近目标,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论处。而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将公司财务据为己有的,就构成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便利”。

②必须要有侵占行为。这里的侵占行为包含两种,第一种是行为人本身持有转为己有,如公司保管员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第二种是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转化为私有的行为,如单位员工将所住的单位房屋,伪造证件过户登记为己有。不论是先持有而转为己有还是先不持有而采取侵吞、窃取、骗取方法转为己有,只要本质上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利用了职务之便作出了这种非法占有的意思表示,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可构成本罪。

③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是说侵占公司财产6万元以上就达到了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100万以上为“数额巨大”。

从职务侵占罪的立法渊源来看,职务侵占罪是从贪污罪中衍生出来的。

回答2: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