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可以指派两名代表,一名作为评委,一名作为监督。其中评委可以参与评标,监督可以进评标现场,但是不能评标,只能监督评标过程是否违法违规不公平。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丁亥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业主可以指派业主代表参与评标工作。
而业主代表在评标委员会中的数量,不能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果指派两名业主代表,则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不能少于七人,且总人数必须是单数。
相关的依据是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2017.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