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闯卡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造成损失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要看具体后果,一般罚款、扣分是免不了的,按照后果不同可能加倍收取通行费、行政拘留、判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是有可能的
高速公路闯卡不缴费,构成抢夺罪。抢夺的取得方式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主要是对财物实施暴力。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闯卡肯定会撞坏栏杆,被撞坏的拦车杆价格虽未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但行为人的闯卡行为本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该行为应构成抢夺罪。
首先,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财产性利益同样应受刑法保护。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领取了收费卡,有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合同义务,其闯卡逃费行为实质上是侵犯了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债权请求权这一客体。
其次,抢夺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以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公私财物不仅包括有体物,也包括财产性利益。闯卡行为是通过剥夺高速公路管理者的债权请求权的方式,间接地增加自己的财产性利益,因此,该行为应当属于抢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