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也不应该这样做,车祸由交警定责,肇事方出钱,车祸都是自费
不合法的,这样做的话,以后如果你们双方发生纠纷会对你很不利。
尽管是熟人,但是人熟理不熟。
你现在考虑的不应该是如何为对方减轻负担的问题。而是要通过公了来解决你亲人被撞的问题。
当心被对方以熟人的名义牵着你鼻子走!到时候,他完全逃避责任!
所以,千万不能依着他!因为到时候,你的医疗与他方造成车祸一点都不沾边,你怎么和他计较责任?而且对照新农合的规定也是违背的!你这不是自找麻烦?
建议你还是按正常手续公了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