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现在的加班费才5块,按26天制,请问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吗

我在深圳,是一名焊工
2025-02-24 0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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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为你没有提供你“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无法替你计算,你自己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计算,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标准就是违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