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必须在每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向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并张榜公布。
第二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负责财务监督工作。
如果不如实提供财务帐目及有关资料,不向全体村民张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成立民主理财组织,有权向上级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县(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建议免去或撤销其会计职务。
根据《农村财务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有义务公布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但这不代表村民可以查询本村财务情况,试想一下,来一个村民就要求查账,财务部怎么正常工作?村民要求直接查账是没有政策依据和法律依据的。但是,村民有知情权,如果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没有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村民可以要求公布,如果是对公布的收支情况有疑问,怀疑收支不实之类的,可以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3至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
去街道办反映情况,关键要想好查询账目的原因是什么,要合情、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