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就不能是艺术家。我的理解是,艺术家和设计师不是一对平行的概念。设计师是职业,而艺术家不是职业,而是外加的超越职业的一种荣誉称号。画画的叫画家,画出了境界自成一派的才算的上艺术家。唱歌的叫歌手,不是所有的歌手都是歌唱家,人民艺术家。照相的叫摄影师,也不是所有的摄影师都是艺术家。郭德纲就黑过这一点,说他自己都"艺术家一礼拜了"。
从广义上讲,设计本身就是一种艺术,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是,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得到世人的认同:广告设计,你要让人理解产品的价值;服装设计,你要让人感到美丽与惊艳。换言之,设计艺术是一种存活于普世价值观和大众审美观的艺术形式。它只是走在了一个领域的最前沿,起到一种引导潮流的作用。作为设计师,你不能让观者感受到一丝一毫的负面情绪。如果你的作品让人感到云里雾里,或者让人觉得“品相丑陋”,那这个作品就是一个“失败”的作品。因为你的作品就是要展现给观者去欣赏的,如果对方不认可,你就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艺术家不必为此担心。虽然艺术作品也需要得到世人的认可,但是被人认可却不是艺术家从事艺术创作的动机与目的。所以,一个艺术家所创作的艺术作品,与其说是留给世人去欣赏,莫不如说是留给时代去追忆的,这就是一种超越性。一种对时代的超越,一种对心灵的超越。
所以,艺术可以为设计提供美感以及制作方法,好的设计可以从最基础的感官上推动此艺术风格的普及。
艺术家已经被用的太烂了!艺术家,本来是在某一艺术领域有卓越成就的宗师级人物。如演员千千万,能冠以“艺术家”的也许就那么几个;画画的千千万,能称得上“家”的也寥寥无几。但是,现在各媒体为了面子,都愿意给搞艺术的扣个什么家的大帽子。所以,设计本来就是应用美术,应用美术就要面对不同的用户,就要迎合不同的审美。设计师设计的再好,客户不予肯定等于零。故,并非纯艺术的设计师怎么成为“家”。没有用的。但是,有成就的照样可以叫“设计大师”啊!或者“设计家”也行,就是听上去别扭点儿。
让客户爽到和让自己爽到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