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无效的。《合同法》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合同法80条第一款规定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但并没有据此否认债权转让的效力,依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如果没有合同法52条规定的情形,该债权转让行为有效。此时,因为债权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受让人不能实现债权,债权人(让与人)应当对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
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问题是通知的方式到底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