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4-12-03 13: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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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跨省身份证异地受理适用谁?

1.具有陕西省以外其它省份(直辖市)常住人口户籍身份并在我市长期居住或务工的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2.对于户籍属于陕西省以外的其它省份(直辖市),在我市就学的学生,可到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与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适用对象相同,具有4种情形之一的,应告知群众回户籍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具体条件同前)

跨省异地受理办证申请有啥要求?

1.陕西省以外其它省份(直辖市)常住人口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明;申请补领的,交验居住证。

2.在校学生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出示学校学生处开具的在校证明(附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加盖保卫处公章);申请换领的同时交验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异地办理身份证咋收费?

收费标准:换领证件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每证收费40元。

对异地受理的证件,自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并签发后,三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为确保异地受理工作安全可控,办理的异地居民身份证一律不得办理个人邮政速递业务。申领人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必须进行证件核验(注册失败、未注册的不再核验),以确保人证信息的统一。

回答2:

所需材料见下面论述。
公安部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在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官方指导办理步骤: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回答3: